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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拍卖车辆的牌照怎么处理
释义
    司法拍卖车辆的牌照如何处理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要求,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所有权转移的,原所有人要现所有人提供号牌,未提供号牌的原因号牌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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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