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有所不同。两地分居的共同财产各自归管理和使用方所有。夫妻分手前给付的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共同经营的财产可以给入伙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应给予相应补偿。无收益的养殖和种植业应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需调解。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具体处理可根据实际需要、生产和生活来源等情况而有所不同。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在不同地方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请求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补偿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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