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具律师函的,不一定需要两名律师。律师发出的律师函除了在合同纠纷中可以用来通知解除、主张权力外,也可以告知受函方其行为所存在的侵权情形,以及自己所享有的具体权力和其可能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从而实现制止侵害及减少损失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