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询离婚夫妻银行存款权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想要查对方的存款需知对方帐号或开户行。律师建议,离婚程序开始或一方有离婚打算时,对方可能会提前转移财产。银行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律师需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才能查对方存款。调查需知对方帐号或开户行,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法律分析 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通过银行查对方的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支行,律师建议,一旦进入了离婚程序或者一方已有离婚打算,对方很有可能提前转移财产。等对方转移财产之后,再想要对方的存款就比较困难了。 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要在知道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般情况下,通过银行查存款,一般至少要知道对方的帐号或者对方开户的银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准备,否则会使得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目前,调查他人的银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且在知道上述银行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院向银行取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的银行存款? 离婚后,夫妻共同的银行存款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商分割:离婚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如何分割共同的银行存款。可以根据双方的财务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2.法院判决:如果离婚夫妻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争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判决,决定如何处理夫妻共同的银行存款。 3.分割协议:离婚夫妻可以通过律师起草分割协议,明确双方在银行存款方面的权益和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争议,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建议离婚夫妻在处理银行存款时,保留相关的银行交易记录和凭证,以便能够提供证据和支持。此外,如果涉及较大金额的共同存款,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离婚时想要查对方的存款,需知对方帐号或开户行。律师建议,进入离婚程序或一方有离婚打算后,对方可能提前转移财产,难以追查存款。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律师需向法院申请调查令,需知帐号或开户行才能取得证据。离婚后共同存款可通过协商、法院判决或分割协议处理,保留交易记录和凭证,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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