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出租出借营业执照一般给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行为使一些不合格的主体逃避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直接进入了市场。企业将营业执照转借、出卖、出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由于转借、出卖、出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隐蔽性较强,不仅给工商部门执法和管理带来困难,也损害了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第七十七条 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