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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成都 公积金提取 条件的法律规定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 住房公积金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 户籍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 遗赠 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提取材料 1、购买 商品房 :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 合同》;②购房款发票或 收据 。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款发票。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提供① 房屋产权证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 按揭贷款 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房): (1)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交易 契税 完税凭证; (3)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4)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购买单位 房改房 或集资建 经济适用房 : (1)房改部门鉴章的 购房合同 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注: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核手续。 身份证 明材料说明: (1)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 (3)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户口 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 委托书 ;受托人非委托人直系血亲的,委托书需要在 公证 机关进行公证。注: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委托提取不可代办; (4)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件。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 公积金 提取条件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一、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持工作当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转移证明、单位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到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经管理中心办理审批同意后,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移。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具体操作如下:办理要件: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5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二、公积金转移的相关法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