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身份证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身份证号码前6位是代表什么意思 身份证号码前6位代表的意思如下: 1、1-2位18位的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代表各省级政府的代码; 2、3-4位18位的身份证号码3-4位代表地、市级政府代码; 3、5-6位18位的身份证号码5-6位代表县、区级政府代码。 身份证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 1、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 2、校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照片;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4、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可以代办吗 应当区分是否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我国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由公民亲自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同样使用此规定。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当然也可代位领取临时身份证。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必须亲自办理。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最快多久可以拿到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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