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带孩子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带孩子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居民户口簿》(带有儿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儿童和父母关系的)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二、办理地点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户籍接待室为每周7天对外办公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双休日是否可办理或需要预约办理三、办理流程Step1:提交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在办理点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Step2:拍照按指纹(1)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2)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Step3:领取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四、办理时间及费用首次申领免费;办理时间为60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时间也不会超过30日请注意,各地区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部分参考如下北京需10或20个工作日;深圳需10个工作日;南京需20个工作日;沈阳需25个工作日;西安需30个工作日内五、温馨提示儿童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引用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小孩身份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1、首先要熟悉亲子鉴定的分类:一是司法亲子鉴定报告书;二是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二者的鉴定过程和鉴定结果都是一样的,但是法律效力不一样。 2、第一种司法亲子鉴定要求的程序非常规范严格,需要:当事人到现场;提供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采样人员亲自采样;采样过程要拍照;被鉴定人要如实填写委托鉴定书、鉴定协议书、以及检材登记表,并且要亲子签字按指纹;鉴定结果出来后,报告书中要有司法鉴定机构的印章和钢印,要有2名以上鉴定师的签字并附有职业资格证,这样做出来的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一般全国通用。 3、第二种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也是目前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主要是因为婚姻或者两性之间出现不诚信不信任,怀疑孩子是否为某一方的,这种鉴定一般只需要提供检材,鉴定中心也是声明只对委托人提供的检材的鉴定结果的准确性负责,无法对检材的出处负责。不需要委托人出示证件,甚至可以用化名进行,所以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4、个人也可委托做司法亲子鉴定,个人委托必须携带自己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孩子如果还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出生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孩子身份的证件;到鉴定中心来填写委托书,录指纹、拍照、采样,如果是单亲的亲子鉴定,还需填写单亲风险提示单。司法鉴定报告是要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司法亲子鉴定应该严格遵守鉴定程序,从最初获取检材的时候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由此出具的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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