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辞退怎样计算工资 |
释义 | 被辞退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即以每月工资除以工作天数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即可。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一、第一个月离职了工资怎么算 第一个月离职了工资计算如下: 1、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乘以实际出勤天数; 2、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除以八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一点五倍; 3、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除以八乘加班小时数乘以两倍; 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二十一点七五除以八乘加班小时数乘以三倍。 二、日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日工资等于月标准工资除以21.75,每月按平均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等于月标准工资除以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缺勤计算为缺勤天数,扣除相应工资。法定休假日正常工作的,按平时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不休假补贴怎么计算 不休假补贴可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