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使用房的承租应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时关于承租房的处理方法:如果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离婚时承租权仍归该方所有;如果婚前双方各自取得承租权,婚后调换房屋,承租权归双方所有;如果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于使用房的承租处理如下: (一)若一方在婚前取得了使用房承租权,则离婚时该承租权仍由该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若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了使用房承租权,并在婚后合并或调换房屋,则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三)若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取得了使用房承租权,则该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均有权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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