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对租金能否进行分割的问题,分割的前提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先推定为共同共有,不管这个房子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在婚后由一方取得并所有的,都推定为共同共有。但是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由一方对房屋出租进行经营管理的,这个时候就应注意,应认定租金由该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的一方享有,也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