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租房合同后感到后悔,怎么办? |
释义 | 租房合同的主旨是:一、签租房合同后悔了怎么办;二、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应该怎么办;三、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提前终止合同需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租房合同提前终止应按约定进行赔偿,但特定情形下可免除赔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注意明确租房期限、地址、费用分配等,并核实房东的房产证。还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法律分析 一、签租房合同后悔了怎么办 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如果你和房东进行协商,房东同意了你的要求,那么你不会违约。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住了,不代表你不违约。除非你合同中有单独写明你可以这样做,不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二、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应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不租了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但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或者租赁物危害健康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以及出现其他法定解除情形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三、签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合同是租房的唯一凭证,专家提醒租客们,租房合同签订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二)要查看房东的房产证,并索要一份复印件。还需注意,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其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或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 (三)签合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结语 签租房合同后悔了,如果提前走将视为违约。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但提前一个月通知不代表不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租房合同未到期不租,应按合同约定赔偿,但双方协商中止合同、危害健康或法定解除情形下无需赔偿。签租房合同应注意写明期限、地址、设施、费用分摊等,查看房东房产证并索要委托书和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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