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送老人去养老院是否算赡养? |
释义 | 养老院不是唯一选择,子女轮流照顾老人,剩下一个时应多关心。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无力抚养的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老人有病痛也应忍耐,多给予耐心。 法律分析 不能强行让老人去养老院,而且三个子女可以轮流帮助老人生活,剩下一个了,应该好侍候一些。老人有些毛病还是尽可能不去计较,多耐心一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赡养义务与老人居住安排的法律关系 赡养义务与老人居住安排的法律关系涉及到家庭成员对年迈父母或亲属的照顾和安置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赡养义务是指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应当为年迈、无力独立生活的父母或亲属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护理等支持。然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将老人居住安排在家中,而是要确保其获得合适的照料和关爱。在现实情况下,如果养老院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专业护理,送老人去养老院并不违反赡养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赡养义务人应当选择合法、合适的养老院,确保老人的权益和福利得到保障。 结语 尊重老人的意愿,可以选择轮流帮助老人生活,同时留下一个子女更好照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赡养义务人有权要求父母或子女提供赡养费,但并不要求老人必须居住在家中。赡养义务人应选择合法、合适的养老院,确保老人的权益和福利得到保障。在面对老人的毛病时,我们应尽可能宽容和耐心,不计较小节,给予更多关爱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制定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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