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吗 男女双方离婚,必须要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手续需要以下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北京涉外离婚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1、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手续: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需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在中国不办理就不能办理;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办理公证委托手续;2、离婚时应该采取哪些材料:办理外国离婚手续的国内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结婚证;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以中文书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