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自愿离婚的,可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离婚手续。接着需要你们的证件,即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还有护照或旅行证件。注意一下,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可以办理。最后就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的,具体来说,是需要去办理公证委托手续的。 一、涉外离婚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程序是什么?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涉外离婚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对于该事项的处理应当本着坚持实际的原则来进行,特别是对于离婚过程中出现了外籍人员的,还需要按照户口中规定的程序来合法的办理,在对相关婚姻事实进行确认后判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