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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法典》对要约生效时间的规定有:要约如果是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要约如果是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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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