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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释义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如下:一、申请受理: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三、费用兑付: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新农合医保卡;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5、费用明细清单;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鞍山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一、报销流程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二、报销比例标准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三、所需材料: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一、申请受理: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三、费用兑付: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新农合医保卡;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5、费用明细清单;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流程:1、填写报销呈批表。当事人须向所在村委会领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呈批表》,按规定内容填写。2、提供凭证。住院证明,住院票据清单等。3、村委会证明。村委会根据当事人参加合作医疗、住院报告时间和住院情况,在《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呈批表》中作出证明,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公章。4、呈送。经村委会证明后,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将有关资料报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5、审核。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对报销凭证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属外伤的,必须报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对符合补偿规定的,按本章程规定的标准确定补偿金额,由镇分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审核,报镇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在《呈批表》加盖公章。6、支付。经镇审批同意的,镇财政所向当事人签发取款支票,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在报销表上签收。由当事人委托办理报销手续的应有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并应有当事人收款后的签收记录的回执交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以备查收。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1、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3、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二、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1、镇卫生院报销60%;2、二级医院报销40%;3、三级医院报销30%。三、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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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