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人出售房屋需要通知承租人。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照本规定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销售无效。因此,如果房东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没有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