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倒卖车票、船票罪是指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