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注销手续所需哪些材料 |
释义 | 房屋抵押注销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一、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l)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商品房购买合同可以申请贷款吗 商品房购买合同可以申请贷款。同时需要提交贷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贷款人应当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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