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怎么分?有哪些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法律分配标注: 1、平等份额原则,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在这里一般意思大致相同。但是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平等是很难掌握的,但是经过各继承人的协商,也可以不平等; 2、体现养老育幼原则,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也就是遗产; 3、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是多义务的人多分,少义务的人少分,不履行义务的人不分,对于已经履行主要支持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有能力和条件支持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不履行支持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可以给予继承人以外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支持更多的人适当的遗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割更多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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