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肇事保险公司有责任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证肇事保险公司没有责任。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对免责的情形,对第三人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第三人人身伤亡需要垫付抢救费用,受害人就人身损害向法院起诉请求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的予以赔偿的,法院应当支持。但保险公司可以向侵权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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