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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执行局一次多少钱
释义
    法律分析:一、法院执行局一次多少钱?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条件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用。
    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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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8: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