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方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