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签订合同时不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一方是被以欺诈或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2、国家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以偷税漏税为目的签订阴阳合同,那么合同也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3、无购房资格者违反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