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质疑招标公告中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或提出书面质疑,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问题作出说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