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有: 1、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 2、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 一、防卫过当致人死亡量刑标准 1、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防卫过当致对方死亡即涉嫌故意杀人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几个方面的因素。 二、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况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抢劫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人死亡”作为抢劫罪的一项法定加重处罚要件,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 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2、这种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杀人。 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2、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财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3、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三、喝醉了打死人会判死刑吗 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涉嫌故意伤害致死。量刑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律中故意杀人有一种属于激愤杀人,不是事先预谋,因为琐事,一时情绪失控杀人。一般这种不会判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九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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