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不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取得完整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即应有不动产登记证。安置房买卖并不违反法律,拆迁安置房是对拆迁户的一种房屋置换补偿,安置房如果有房产证就是可以买卖的。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过户主要看该房屋是否在集体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体土地上,并且也有产权证书是可以过户的。 一、农村房子和集体安置房能买吗 依法进行了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了房产证的农村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因为我国实施不动产登记取得制度,只有取得了房产证,才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以任意处分。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由于是拆迁户安置房是政府补贴给当事人的,所以必需是当事人才能办到房产证;一般都比较长时间才能办下来。拆迁户安置房要5年才能上市交易的,故要5年之后才能过户而且要补完国有地税。另外,想要购买拆迁安置房,还有注意以下几点: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为减少矛盾、避免纠纷,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一定要细心加小心,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买家非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要承担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改变等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在购买前,最好找专用的房产律师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做到未雨绸缪。 二、拆迁户如何才能变更产权人 先去拆迁处办理申请拆迁和备案,将准备过户的人登记在案,取得了房屋的产权之后,五年之后才能够转让。然后按照过户的流程,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约,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拆迁房的房产证改名字所需要的材料:房屋权证书、房屋测绘图纸、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过户申请、保证书、买房的身份证。 三、动迁房怎样办理房产证 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二)拆迁安置房反产证的办理一般是由开发商负责,但是有些时候也可以个人自行办理。拆迁安置房的办理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在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金额的具体数目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动迁房办理房产证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拥有权证。 (三)动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拆迁赔偿协议书;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产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产权权证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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