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身监禁与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不能简单等同,区别在于处罚的轻重不一样:无期徒刑不一定终生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就只能终生在监狱中生活,因此终身监禁的处罚比无期徒刑重。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无期徒刑都能够得到减刑。减刑条件为: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一般情形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终身监禁是我国2015年新设立的刑罚执行制度,是指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贪污、受贿人员,判处死缓二年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仅指贪污、受贿犯罪,不包括其他罪行。 一、限制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限制减刑的条件有以下: 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对于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一、减刑的条件有以下: 1、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立功表现;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二、减刑的流程如下: 1、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比如减刑建议书;终审法院裁判文书;犯罪考核表;罪犯确有重大悔改的材料; 2、人民法院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应当立案,材料不齐的,通知执行机关三天内补送;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如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总之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需要限制减刑;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 二、多少年才可以判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没有年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就是无期徒刑。但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具体的减刑幅度为: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4、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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