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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年满十八岁的人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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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