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借款合同无效的后果 |
释义 |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其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这就是借款合同无效的介绍。 二、银行借款合同的内容 (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的。 (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条款。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专款专用,否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合同的标的,特别应注意大、小写的一致。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贷款方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据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划分不同的利率档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