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纠纷需要开庭几次? |
释义 | 开庭的次数没有规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继承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公开审理,开庭前3日,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另外,适用普通一审程序的继承纠纷案件,应当在法院受理后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经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独生女继承遗产纠纷案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最新法律规定是:一般遗产应当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然后,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欠款纠纷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则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债权人不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只能起诉财产的管理人或受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借贷纠纷债务人死亡继承人放弃继承怎么办 贷款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并没有消灭,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房屋继承纠纷怎样处理 一、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1、房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如下:(1)自行协商。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2)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房产继承的条件是怎样的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1、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2、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中将房产赠与继承人;3、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遗产纠纷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为: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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