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转让和让与都是将原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但是,二者的主体、目的、手续、效力和适用条件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合同转让是指原合同的一方将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二者共同完成合同的转移。而让与是指一方将本合同下的某项权利或部分权利让与给第三人,其目的在于让与方主动放弃权利,使第三人能够接替其权利地位。合同转让需要经过原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要求合同不得禁止转让的等。而让与则不需要原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需要满足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债权性质、当事人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第四十四条:权利人转让其权利,不影响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得以无权利人的同意为由拒付债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五条:让与是指一方让与本合同下的某项权利或部分权利给另一方或者其他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六条: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将自己对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