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安全事故,工厂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发生安全事故,工厂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3、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4、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5、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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