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若是农村户口,不管是在进行工伤、交通赔偿,还是房屋买卖及子女就学等方面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为了解决这一现象,国家规定可以连续一年以上居住在城镇的,可以算做城镇户口。那么如何证明在城镇居住了一年以上呢?如何证明居住一年以上1、两张以上时间相继且其中一张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2、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3、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证明材料;4、受害人为产权人的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且实际入住此房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何证明居住期间有固定收入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文件;2、在该市从事合法经营的登记文件及相应的纳税证明文件;3、依法取得利息等且足以维持本人生活的证明文件;4、一年以上的时间段内,较有规律地存入数额稳定的储蓄存款的交易记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以下证据材料来确定、划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赔偿依据和标准:一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能确定个人身份的城镇暂住证件,暂住证件表明暂住人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该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法院通常予以采纳,且会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如暂住时间不连续或不足一年以上,那么则需房屋租赁合同、用工证明,证人证言等来进一步证明;二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在公安、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其在城镇居住已满一年以上,但如果没有备案,那么手中的租赁合同就不能作为强有力的证据使用,必须附加其他证据加以证明;三是由劳动部门备案并出具连续用工合同,证明在城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有单位出具的连续用工证明,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也会予以采纳。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