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二)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二)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二)项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为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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