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深圳居住证的作用: 1、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 2、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 3、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4、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