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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县处级领导辞职后多久内不能从事
释义
    3年内不得受聘管辖范围内企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一、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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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8: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