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能否进行质押规定是 |
释义 | 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不能进行质押。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 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 3、管理标的物的义务人不同。房产抵押物的管理义务人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而质押权人有保管标的物的义务,出质人无管理标的物的义务。 4、设置权力数量不同。房产抵押在同一标的物同一时期可设置数个抵押权(重复抵押的除外);而质押的同一标的物不能在同一时期设置数个质押权,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 房产作抵押能否直接过户,房产查封能否过户 不可以。需要先把银行贷款还清,然后注销抵押贷款,才能正常的过户。或者与买方共同向银行申请产权变更,如果银行方面同意变更,可办理过户手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安置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 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是否能办理房产证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办或者房管局。 房产证何时办理交房一年没拿到房产证能否索赔 办理房产证,是收房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身份证,1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咨询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契税等税费,凭完税证明,就可以办理你的房产证,手续齐全15天后就能拿到。 交房一年没拿到房产证能索赔。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购房者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开发商理应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进行房产评估 需要进行房产的评估的情形如下: 1、买卖双方认定有评估的必要时; 2、进行房地产保险时; 3、申请抵押贷款时;等等。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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