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权如何划分? |
释义 | 遗产继承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继承,但特殊困难或无劳动能力者可照顾,对扶养义务履行者可多分,不履行者可少分或不分。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需注意: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仅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但可协商不均等。分割时需照顾特殊困难者,奖励履行扶养义务者,不分或少分不履行义务者。 法律分析 一、遗产的继承如何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定继承人应如何分配遗产 被继承人去世时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在分割遗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时候要照顾;第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是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第三、有扶养能力、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结语 在遗产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分配。然而,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特殊关照。同时,对于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给予更多的份额。若有扶养能力但不尽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当然,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特殊困难、扶养义务和继承人之间的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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