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本人和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按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扣除标准不同,具体来看: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除以上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则每月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则每月扣除800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北京等36个城市可抵扣1500元,124个城市可抵扣1100元,178个城市可抵扣800元。在扣除方式上,住房租金支出,具体由谁来扣除,需要有所区分。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申请扣除,并且是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如果你和你的配偶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双方均在两地没有购买住房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分别进行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另外,关于个税的其他详细内容,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等,都可以单独联系我。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