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间借贷开庭注意的内容有: 1.对借贷金额、利息的计算方式要明确,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法庭陈述本金、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2.在法庭调查阶段,应当如实向法庭陈述,双方借贷发生的起因、经过、利息的约定、出借人还款情况; 3.在举证环节,要有足够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4.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一定不要错过诉讼时效。 一、债务纠纷的时效性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4.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5.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二、民间借贷一般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少天 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 另外,在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