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为确保合同债权实现,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于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作为质物,以作担保之用,故定金在性质上属于金钱质物。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又是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我国法律没有对定金的最低限额作出规定,但对其最高限额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