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保证金何时会退还 |
释义 | 装修保证金应在业主装修合格后退还,物业管理条例未明确规定收取规则,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明确收取数额和返还时间,如物业不按协议返还,可依法诉讼维护权益。装修工程质保金应在保修期限届满后处理,比例一般为项目工程价款的5%,设备质保金可协商确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与履约保证金同时预留,可由第三方托管,银行保函可替代现金保证金,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法律分析 一、装修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装修保证金会在业主装修合格之后退,《物业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装修押金收取规定,关于装修押金的收取数额、返还时间,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应有明确文字规定,如果物业不按照协议及时返还,业主可凭协议依法到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建筑质量保修金的目的是为确保工程保修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是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项保证措施,因此,质量保修金应当在保修期限届满后方可处理。 2、一般规定,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照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一边情况下,设备质保金比例是5%--10%,双方协商决定。 三、质保金的其他相关规定 1、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3、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视作与现金保证金有同等效力,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4、逾期未返还,发包人应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在合同条款中,还要明确约定: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5、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一般来说,只有在修建房屋等工程时,才会被要求支付质保金,至于房屋的装修,一般会被要求支付押金。在房屋装修完成之后,若是可以通过质量的检验,此时是可以请求对方退还支付的押金或者是质保金的,若是不能通过,有可能会被要求重新装修。 结语 装修保证金退还时间应遵循业主装修合格后的原则,具体退还数额和时间应在业主与物业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如物业未按协议及时返还,业主可依法凭协议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装修工程质保金比例一般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合同约定比例收取,设备质保金比例为5%-10%,具体比例可双方协商决定。其他相关规定包括: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可将预留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可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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