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押金合同可以退吗 |
释义 | 没签合同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就房屋买卖而言,交了押金没签合同,一般在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形下,可以退还押金。如果收据明确约定交纳的为定金,那么满足法律规定的退化情形时,应当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买房交了定金贷款没批下来能退吗 贷款下不来房子买不了,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交付的定金是否退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因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的,定金不予退还;因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贷款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 定金在下列条件下可以退:1、债务人已经全部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房屋买卖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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