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 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