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合同违约惩罚性赔偿怎么赔 1、合同约定惩罚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实际的损失进行三倍的赔偿。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主要是 (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 (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 (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 (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根本违约后违约方能否解除合同 1、根本违约后违约方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非违约方属于解除权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通知对方。 2、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