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全面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的,适用税率为5%;超过30000至9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超过90000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20%;超过300000至5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超过500000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