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还应该提交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以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也应提交;还应该上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