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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一天班没上,我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释义
    本文讲述了员工在第一天签署了劳动合同后,第二天就不想继续工作了。然而,直接走人可能会涉及到违约行为和后续影响。因此,公司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可能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甚至影响到新工作的开展。建议员工在决定离开前,先与公司沟通并尽量平稳地结束自己的工作。
    法律分析
    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拓展延伸
    签了合同却不想上班,可以走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协议。如果劳动者已经签了合同却不想上班,是可以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劳动者应当先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自己的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如果发现自己的工作内容与自己的能力、技能等不符,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不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不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劳动者已经签了合同却不想上班,应当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因此,如果第二天不想干了,不要直接走人。先与公司沟通,了解离职手续和可能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考虑是否值得支付,以免对未来的就业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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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0:05:38